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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和「必須」有什麽區別?

法律上的“應當”和“必須”有三個區別:

第壹,帶有“必須”的法律條文是法律規範中的強制性規範,規定了壹種責任。

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時已經考慮到了所有的情況,他們必須毫無例外地執行法律。

這種情況叫做“必須”。

第二,法律規範中“應當”的含義比較復雜,很難用權利義務的概念來表達。

雖然中國法律中的“應當”與“必須”非常相似,但與“必須”相比,它是壹個原則性的規定,或者說是壹個壹般性的要求。

因此,它允許在執行中有壹定的靈活性,並允許特殊和異常的存在。

第三,語氣不同。“應該”和“必須”都是強制性規範,但“必須”在語氣上比“應該”更嚴厲;要求的範圍更加明確。

總之,從規範的角度來說,無論是具體立法還是法學學生的論文寫作,都應該避免使用“必須”,更科學地使用“應當”。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應該是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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