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是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系統、完整規定辦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文件。刑事訴訟法最重要的形式被稱為狹義刑事訴訟法。內容通常包括兩部分:總則規定刑事訴訟的任務、基本原則和制度,以及辦理刑事案件的具體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最新修訂)》主要包括我國現行刑法、單行刑法、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釋和刑事訴訟法。編輯時,本著方便使用和查找的原則,我們采用以下方法進行編輯和組織:
1.刑法總則。根據條文和刑法理論,對條文內容進行概括,並在每條條文前標明文章的主旨和內容。
2.對於刑法分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此前關於刑法罪名的司法解釋,列舉了分則的罪名和內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兩高”)尚未對新頒布的《刑法修正案(七)》做出解釋。根據我國刑法的罪名理論,編者標註了參考罪名,最終罪名應根據兩高解釋確定。
3.對於單行刑法、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釋失去(改變)刑法分則的,我們在保留刑法條文原貌和完整性的同時,完整收錄了單行刑法、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釋等相關法律文件。並對單項刑法、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釋進行分解,在原刑法條文後列出修改補充的新條文,並增加方框圖以示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