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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稅法包括哪些方面?

廣義的稅法包括全國人大制定的稅法、國務院制定的稅法、省級人大制定的地方稅法和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稅法。它是由稅收實體法、稅收程序法和稅收訴訟法組成的法律體系。

關稅法

稅法是各種稅收法規的總稱。它是稅務機關收稅和納稅人納稅的法律依據。稅法包括稅收法律、法規、關稅條例、實施細則、征收辦法和其他有關稅收的規定。稅法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和頒布,或者由國家立法機關授權國家機關制定和頒布。壹般來說,重大稅收法規都是由全國人大審議通過並頒布實施的。稅收條例(草案)和征收辦法由國務院審議通過並公布實施;稅法實施細則由財政部根據稅收基本法規進行解釋和具體規定;有關地方稅的免征和具體征收管理制度壹般由省人大常委會或省人民政府規定。稅法由壹些基本要素構成:納稅人、征稅對象和稅率。其他因素還包括:納稅環節、納稅期限、減免稅、違法處理等。

根據稅法的功能、權限和法律層級,稅法體系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

1.根據稅法功能的不同,可以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實質稅法主要是指稅收立法的確定,具體規定征收對象、征收範圍、稅目、稅率、納稅地點等。稅收程序法是指關於稅收管理的法律,主要包括稅收征管法、稅收程序法、發票管理法、稅務機關組織法、稅務爭議解決法等。

2.根據主權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的不同,可分為國內稅法、國際稅法和外國稅法。

3.根據稅收立法權限或法律效力的不同,可以分為稅收法律、稅收行政法規、稅收規章和稅收規範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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