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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興安占用農田建遊泳池,謊稱有許可證被打耳光。妳認為應該如何懲罰這種行為?

違法建設和占用耕地肯定要打擊。首先違章建築需要拆除,然後需要罰款。近日,興安有村民向記者反映,有個外地老板來他們村,想投資相關項目。起初,他只是租了幾棟農民的老房子,說要把它們變成民宿,但後來村民發現,工人正在房屋周圍的農田上打地基,據稱是為了挖壹個遊泳池。但村民表示,他們從未和村民討論過挖遊泳池的事情,非法占用耕地屬於違法行為,施工方也尚未取得政府相關批文。

從媒體拍的照片來看,有四個地方在施工,兩個在蓋房子,壹個在打地基,壹個在挖坑,估計是要挖壹個大坑。據有關人士透露,這個項目是由外國公司投資的。壹開始只租了幾間房子,後來有人在地裏挖了個大坑。村民說,我們當然歡迎人家來投資,但是項目開工的時候不跟當地村民協調是不合理的。村民還說,這個村耕地不多,遊泳池可以在別的地方挖。為什麽壹定要占用耕地?

後來當地政府的工作人員說,酒店是縣政府引進的項目,不清楚占用耕地的情況。然後項目負責人說項目已經完成了所有的規劃,拿到了政府的批文,是合法項目。

但媒體采訪當地土管局負責人時,他表示耕地肯定不占。目前政府已經派專人到現場核實,可以確認工地確實是農田,村民舉報基本屬實。現在已經下發通過了,施工方馬上恢復農田原貌。但媒體仍有質疑。壹方面投資方說拿到批文,另壹方面政府又說真的占用耕地,所以批文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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