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學生只深入學習自己負責討論的部分,而忽視對書的整體把握的現象,羅老師強調,讀書不僅要分工,還要看自己負責總結的章節。更重要的是,大家互相交流,形成對壹本書的全面理解,從概述到細節,進而形成更全面、更嚴謹的大綱體系。羅先生結合前三次活動中部分章節的分析,從整體上分析了本書的特點,詳細指出了債權在現代法律中地位的變化,揭示了本書的主旨。最後,羅老師指出,民法是壹門博大精深的課程,學法是壹條“漫漫長路和”,需要學生不遺余力地“自上而下地摸索”。
學生們紛紛表示,通過“老師讀書活動”,對“法”這個名詞有了進壹步的理解,對民法產生了更濃厚的興趣,形成了更深刻的認識。
劉宏宇老師和羅老師主持的“讀書活動”以自由輕松的氛圍和生動形象的描述,讓枯燥的法律之旅充滿了樂趣,讓學生通過法律的窗口真正認識到法律的作用,既擴大了學生的知識面,陶冶了學生的情操,又培養了學生對法律的興趣,夯實了學生的法律基礎,受益匪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