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運單的簽發日期和地點。
2.發貨人的名稱和地址。
3.承運人的名稱和地址。
4.接收貨物的地點和日期以及指定的交貨地點。
5.收貨人的名稱和地址。
6、貨物的名稱和包裝方法,如屬危險品,應說明其基本性質。
7.包裝數量、特征標誌和編號。
8.以其他方式表示的貨物毛重或數量指標。
9.與運輸相關的費用。
10.辦理海關手續和其他手續所需的托運人通知。
11.商品價值。
12.托運人對承運人的貨物保險指示。
13.交付給承運人的文件清單。
14.運輸的開始和結束時期。
15.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6.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八條規定,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出發地運送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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