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旦,節假日1天(65438+10月1天);
2、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壹、初二);
3、清明節,放假1天(清明節);
4.勞動節,1天休息(5月1天);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正月十五);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節當天);
7、國慶,放假3天(65438+10月1,2,3)。
我國法定節假日都在規定時間內,要求用人單位給員工帶薪休假。但是,如果不休假,可以按時發加班費。
如果員工在法定節假日當天上班,根據法律規定,可以獲得日平均工資或小時工資的三倍,即節假日加班工資的基數=加班工資除以21.75乘以300%。
如果員工在法定節假日當天上班,根據法律規定,可以獲得日平均工資或小時工資的三倍,即節假日加班工資的基數=加班工資除以21.75乘以300%。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支付相應的工資,可以通過以下途徑維權: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規定支付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提起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國定假日和紀念日”
第二
所有公民的假期:
(壹)新年,放假1天(10月1天);
(二)春節,放假3天(正月初壹、初二、初三);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天);
(4)勞動節,放假1天(5月1天);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節當天);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節當天);
(7)國慶節,放假3天(65438+10月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