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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律對個人貸款事宜有哪些規定?

《合同法》第二百壹十壹條第壹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支付利息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只有在雙方事先以書面或口頭協議約定民間借貸是有息借貸的情況下,出借人才能在還本時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否則視為無息貸款,貸款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1.《合同法》第二百壹十壹條第二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關於限制貸款利率的規定”《若幹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的四倍”,民間借貸不得超過央行的四倍(含本金利率)。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的,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支付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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