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國家規定了建造住宅區的最低戶數。

國家規定了建造住宅區的最低戶數。

按照建設部發布的《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修訂)的標準控制規模,建設壹個居住區至少需要3000戶或1萬人。建設部《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修訂)》規定,居住區按戶數或人口規模可分為居住區、社區、組團三個層次。

居住區分類標準控制規模:戶數為10000~16000或人數為30000~50000。戶數3000~5000或人數10000~15000。群體由300~1000戶或1000~3000人組成。

擴展數據:

住宅小區的特點:

1,住宅功能單壹,相對封閉獨立:住宅小區最大的特點是住宅功能單壹,住宅小區相對封閉獨立,居民集中。居住區內的各項設施都是為了方便居民而設計建設的,社會物質生產等城市的其他功能不納入居住區,便於管理和服務,便於提高城市居民的居住條件和水平。

2.人口密度高,人口結構復雜:住宅小區建築密度高,形成了住宅小區人口密度高,人口結構復雜的特點。居民以家庭的形式生活在社區中,人口結構以年齡劃分,可以覆蓋人口的各個年齡階段。

3.住房產權多元化,設施社會化:住房制度改革後,住宅小區的房屋基本都是居民個人購買,產權歸居民個人所有。居民個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享有對其擁有產權的房屋的占有和處分(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贈與和繼承)等壹切權利。

4.統壹規劃建設,配套設施齊全:通過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形成現代化城市住宅小區。它是許多職業和人才共同努力的結果。因此,大部分住宅小區規劃建設合理,配套設施齊全。

百度百科-住宅社區

百度百科-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

  • 上一篇:私自將個人樓房改成公寓是否違法?
  • 下一篇:有哪些會計法律制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