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民間資本投資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城建、環保和科技、教育、衛生、文化、體育、旅遊、社會福利、社區服務等領域,選擇壹批經濟效益好的政府投資項目向民營企業開放。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利於滿足社會需求和增加就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各種所有制形式的企業制度。生產經營規模屬於中小型企業。
劃分標準由國務院企業主管部門根據企業的從業人員、銷售額、總資產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這類企業通常可以由壹個人或幾個人出資,員工數量和離職率都不大,所以大部分經營都是由業主直接管理,外界幹擾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