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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森林公園建設滑雪場是否需要論證合法性?

據悉,國家林業局近日下發通知,加強國家森林公園規範管理,嚴控人為因素對自然生態和文化自然遺產真實性、完整性的幹擾。對索道、滑雪場、宗教建築、水庫等建設項目,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論證。

《關於進壹步加強國家森林公園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認真執行《森林法》、《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不能發揮主體功能甚至對資源造成嚴重破壞的國家森林公園,堅決予以實施。

通知強調,要強化國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的權威性,科學編制國家森林公園總體規劃。我們必須堅持發展服從保護的原則,處理好旅遊發展與生態保護的關系。要嚴格控制機動車道、住宿、遊樂設施和人工景觀建設,杜絕貪大求全、鋪張浪費的建設之風。

據悉,森林公園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縣級三個級別。從65438年到0982年,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成為中國第壹個國家森林公園。截至目前,我國已建立國家森林公園881個,規劃面積12786200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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