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農機購置補貼對象由“從事農業機械作業的農民、牧民、農場(林場)職工、農民合作社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變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機重點補貼對象是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所需機械,兼顧畜牧業、漁業和設施農業所需機械。此外,將對關鍵項目實施開放式補貼制度,如免耕播種機、插秧機、稭稈粉碎還田機、谷物幹燥機等。,符合條件的農機購買者自主申請後可享受補貼。適當提高部分機具的單項補貼限額,如大型甘蔗收割機由25萬元提高到40萬元,大型采棉機由40萬元提高到60萬元。但需要註意的是,這裏指的是最高補貼金額,具體補貼金額原則上按不超過該產品上年度平均銷售價格的30%計算。《意見》鼓勵發展受理申請、核實登記“壹站式”服務,進壹步加快資金結算進度。這意味著,與往年相比,未來三年的農機購置補貼流程更加簡單。農民購買農機後,不僅可以更方便快捷地申請補貼,還可以在更短的時間內拿到補貼,減輕了他們的資金壓力。
法律依據:2021-2023年全國壹般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清單由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委托,根據現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法規和2021年公司、站第三次聯席會議精神,現將2021年至2023年全國壹般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清單匯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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