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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壹定要經過訴訟嗎?

法律分析:

不服第壹審判決的,刑事案件在十日內,民事案件在十五日內,向上壹級法院上訴。如果不服二審判決,也就是終審判決,就不能上訴。但是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抗訴,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藥方是兩年內。在這裏,如果法院確實錯判了案件,國家可以賠償當事人因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造成的人身或財產損失。《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八條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訴訟中,對妨害訴訟的行為違法采取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錯誤執行判決、裁定和其他生效法律文書,造成損害的,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的程序適用本法刑事賠償程序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超過下列期限的犯罪,不予追訴:

(壹)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經過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第八十八條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起訴期限內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起訴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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