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國家賠償誰出,誰承擔?

國家賠償誰出,誰承擔?

法律分析:國家賠償由各級人民政府支付。國家賠償費用由賠償義務機關從本單位的預算經費和留本單位使用的經費中支付,支付後向同級財政機關申請撥付。各級人民政府每年都要依法撥出壹部分財政資金用於國家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七條賠償費用列入各級財政預算。

賠償請求人憑生效的判決、復議決定、賠償決定或者調解書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支付賠償金。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支付賠償申請之日起七日內,按照預算管理權限向有關財政部門提出申請。財政部門應當自收到支付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賠償金。

賠償費用的預算和支付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四十壹條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賠償義務機關、復議機關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賠償請求人收取任何費用。

對賠償請求人取得的賠償不征稅。

  • 上一篇:最具威懾力的國防手段是
  • 下一篇:公司準備在春節前裁員。應該如何維權?我們應該適用什麽法律?謝謝妳。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