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防鬥爭的主要手段是軍事手段,包括軍事威懾和軍事打擊。
2.軍事威懾主要是指通過宣傳、軍事欺騙等非實戰行動來展示自己的國防實力、實戰能力以及保衛國家安全的決心和能力。
3.軍事打擊主要是指以實戰方式抵抗和反擊敵人的侵略,粉碎其入侵企圖。其風格和方法是根據對方采取的攻擊性行動的規模、行動風格和目的靈活確定的。
4、通常包括防守動作和進攻動作。主要有軍事攻擊、火力反擊、心理攻擊、信息攻擊、網絡攻擊、電子防禦等相應的攻防行動。軍事威懾和軍事打擊是互動互補的。
其他國防軍事手段:
1.國防鬥爭的手段不僅包括軍事手段,還包括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科技、文化、教育等手段。政治手段包括:輿論戰、心理戰、法律戰等。
2.經濟手段包括經濟制裁和經濟封鎖;外交手段包括軍事交流、軍事同盟、軍事援助、軍事經濟合作、邊防管理和斷交。
3、科技手段包括科技信息交流與封鎖、科技合作與制裁等。;文化手段包括文化滲透與反滲透、文化交流、合作與制裁。
4.教育手段包括國防教育管控、國防教育交流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