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國土部門的發證機關是哪個?

國土部門的發證機關是哪個?

房屋土地使用發證機關是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者應當持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書、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土地使用權來源證明向有關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土地管理機構對土地現場勘查、權屬審核;經初審、公告、復審、核準登記後,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條

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記的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的樣式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壹規定。

土地登記信息可以公開查詢。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壹條

以劃撥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應當持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 上一篇:國家對野生動物適用什麽原則(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平衡)
  • 下一篇:國有獨資企業董事會的職權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