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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建設用地與國有土地的區別

法律分析:1,角度不同。建設用地是從土地用途的角度,國有土地是從土地權屬的角度。2.範圍不壹樣。建設用地可以是國有土地,也可以是集體土地,比如農村村民的宅基地。國有土地可以用於建設,也可以不用於建設,比如農用地。3.意義上的差異。建設用地使用權是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國家的土地,而國有土地使用權是使用者向國家繳納費用後建設集體土地,國有土地權利主體是政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即國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九條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歸農民集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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