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國有產權無償轉讓應遵循以下原則:
1,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
2、符合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需要;
3.有利於優化產業結構,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二、企業國有產權無償轉讓應做好可行性研究。無償轉讓可行性報告壹般應包含以下內容:
1、被轉讓企業的行業情況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
2.被轉讓企業的主營業務及其與被轉讓和被轉讓企業的主營業務和發展規劃的關系;
3.被轉讓企業的財務狀況和或有負債;
4.被轉讓企業的人員。
法律依據:《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是指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之間企業國有產權的無償劃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