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8以公眾和訴訟參與人為服務對象,以訴訟流程、訴訟知識咨詢等靜態信息和案件審理、執行等動態信息為服務內容,以電話接入、語音、短信、傳真為服務方式,為公眾參與訴訟活動提供服務和便利。
12368訴訟服務熱線主要業務:
1,案件信息查詢,協助查詢案卷是否已移送中級人民法院,案件是否已在中級人民法院立案,案件進展,賠付情況等相關信息。
2.協助聯系法院工作人員,提供書記員和相關法官的辦公室電話,通過留言向法院工作人員轉達訴求。
3.提供訴訟指導,解答壹般程序性法律問題,如起訴、上訴、再審、退費等。
訴訟服務熱線工作日趨完善和成熟,在司法為民、司法公開、訴訟服務、審判協助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123條規定: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