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王建棟。
乙方:胡源(合陽駿辰(天津)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身份證號碼:
電話:地址:
甲乙雙方對2016.5.17簽訂的還款協議作如下補充:
1.乙方已還款25萬元,尚欠甲方275萬元。
2.鑒於乙方在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期間未按還款計劃約定及時還款,按8個月(10個月減2個月)計算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利息支付給乙方。
3.乙方應在每月月底最後壹個工作日之前按時還款,直至支付完畢,不得有差錯。
4.在本補充協議中,明確了還款違約條款,即每月因違約不能按時還款的,每延遲壹天,即處以投標總金額0.3 ‰的違約金。如果後續還款再次延遲,違約金也適用。
5.甲乙雙方同意,如有爭議無法解決,甲方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6.2016,17年5月6日簽訂的還款協議繼續有效,是本補充說明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補充協議,不得違反本協議。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