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壓歲錢在法律上是贈與,應該歸受贈人所有。此外,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獨立進行純益的民事法律行為。
收受長輩的壓歲錢是純收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未成年人可以自主接受;長輩有權決定給不給壓歲錢,壓歲錢在給出去之前是屬於長輩自己的;把壓歲錢拿出來交給對方後,錢就屬於別人了,這個“別人”就是受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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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年齡的未成年人受到不同的限制,只能從事相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換句話說,雖然壓歲錢是屬於孩子的,但孩子不能隨意花,也不能隨意支配。
因為未成年人缺乏社會經驗,心智不成熟,只能從事適合他(她)年齡的行為,否則沒有法律效力。如果是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應該由父母主導;如果是已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只能進行與其年齡和智力相對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不能購買大件物品或大額打賞主播,需要父母同意或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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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應愛護未成年人的財產。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優先從壓歲錢中支付。壓歲錢屬於未成年人本人,可以委托父母保管。父母不能自己留著,也不能簡單的自己花掉。當然,如果家長想用壓歲錢給未成年人買學習用品和生活用品,給孩子報輔導班,法律也不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