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看《輔益法》,其內容並不是禁止諸侯與賓客交好,而是防止中央朝臣與地方諸侯相互行賄。張炎引用《漢書》說:“鄭之法說,過限封諸侯有益。或者說,阿妹這位太子,法重。”
漢武帝為了孤立諸侯王,防止他與黨羽勾結,聚斂財源,制定了這條法律。這也體現了漢武帝高超的政治手腕。
漢高祖劉邦雖然從善如流,卻不是壹個久經世故的政治家。他誤以為秦國滅亡是因為諸侯不分封,就封了同姓諸侯。這分散了封建經濟,破壞了它的自給自足,導致了漢朝的危機。在此背景下,漢武帝實施了以下法律:推恩法、左官法、阿拉伯黨法、附益法、私出關罪、畫金法、不義妻妾法,以削弱諸侯國。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這不過是漢武帝英明的中央集權的壹種手段。中央集權的加強是封建王朝發展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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