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獲得加分。
3.符合條件的浙江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隊員子女、湖北醫療救助人員子女,可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分。
法律依據:關於2021杭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加分項目及相關事項的通知。
壹、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之壹的考生,可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5分。
1.三類華僑考生(歸僑學生、歸僑子女,下同)、外籍華人子女、歸僑子女(必須隨父母在國(境)外居住360天以上,下同);
2.少數民族候選人;
3.港澳臺考生。
同壹考生符合上述多類加分條件的,同類(三類華僑考生、外籍華人子女、歸國留學生子女)只取其中壹類加分,不累計加分;不同類別可以累積加分。以上三類累計獎金最高不超過10分。
二、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獲得加分,根據《杭州警備區政治部、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民政局關於貫徹浙江省軍區政治部、浙江省教育廳關於落實軍人子女教育優惠辦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聯〔2014〕2號)(見附件1、2)。
同壹考生符合軍人子女多項加分條件的,只取其中壹項最高分進行加分。符合軍人子女加5分條件的考生,符合上述第壹條加分條件的,可與第壹條所得分數累計;符合軍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條件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累計加分。
三、符合條件的浙江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隊員子女、湖北醫療救助人員子女,可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的基礎上加分。根據上級的相關文件。這種加分和其他類型的加分和軍人子女是壹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