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名稱、主要經營場所所在地;合夥企業的宗旨和經營範圍;姓名或地址;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期限;利潤分配模式和虧損分擔模式;執行合夥事務;入夥和退夥;爭端解決;合夥企業的解散和清算;違約責任。加入然後離開。合夥人對合夥企業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合夥人應當按照出資比例或者約定,承擔還款責任、實物責任、技術責任等。以自己的財產出資,並簽訂書面合夥協議。合夥人投入的財產和勞動力是壹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70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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