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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購買房屋的有效性

法律分析:* *同壹出資購房協議,只要雙方簽字蓋章,就具有法律效力。購房協議是購房合同的表現形式,是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基礎上簽訂的協議。壹份正式的購房協議範本會包括雙方信息、房屋情況、房款及付款協議、雙方違約責任協議等內容。二手房購房協議會包括戶籍、水電氣費用結算等事項。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壹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要約、承諾或者其他方式訂立合同。

第二百二十壹條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協議的,為保障將來物權的實現,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可以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無效。

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捺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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