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合同風險管理的定義是什麽?

合同風險管理的定義是什麽?

合同風險管理的定義,是指廣義的風險是指各種非正常損失,包括由於合同壹方或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以及不屬於合同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合同管理主要是指項目經理根據合同進行監督和推理,是法律、經濟理論和管理科學在組織合同實施中的具體應用。

1.合同有什麽風險?

風險主要分為兩類,壹類是合同本身帶來的風險;二是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

合同本身的風險是合同條款形成的風險,主要包括合同價格、結算方式、合同期限、工程款、洽商單和變更單、其他費用的風險。

二、如何管理合同談判階段的風險:

要在招標過程中逐條認真研究合同條款,與招標單位反復協商後再做出相應承諾。合同文本盡量采用建設工程合同示範文本。壹些用人單位提供的非標準示範文本合同往往不完整、不具體、無針對性,缺乏對業主權利的限制性條款和對承包商的保護性條款,應盡可能修改完善。如果不修改,壹旦簽了合同,施工單位就暗示著更大的風險。對於關鍵合同,應組成合同審查小組,再次審查合同條款。在合同談判過程中,建設單位的合同談判人員不僅要懂工程技術,還要懂法律、經營和管理知識,必要時組成專業的合同談判小組。

在談判策略上,承包商要善於在合同中限制和轉移風險,從而實現雙方風險的合理分配。這就需要承包商深入研究業主在什麽情況下可以免責的條款,避免盲目接受業主的壹些免責條款。否則,業主可能因缺乏法律和合同依據而拒絕賠償承包商造成的損失,並援引免責條款推卸法律責任,使承包商遭受嚴重的經濟損失。因此,必須具體規定業主的風險責任條款。

  • 上一篇:公司人格混同的認定標準
  • 下一篇:假釋的法律適用和意義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