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合同民事法律行為引起的糾紛,訴訟時效為三年。
2.訴訟時效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
3、但超過二十年被損害的權利,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4.法律依據:《民法》第188條規定,壹般訴訟時效和權利保護的最長期限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二、如何處理合同糾紛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如下:
1.協商:合同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2.調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當事人相互理解,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
3.仲裁: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第三方自願達成的仲裁協議。
4.訴訟:當事人之間的糾紛通過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