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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定的基本要素

法律分析:合同起草的基本要素如下:

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第二,目標;

第三,數量;

第四,質量;

5.價格或報酬;

6.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7.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其中,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壹百四十二條第壹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以兩種以上文字訂立的合同文本,其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的,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應當具有相同的含義。如果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和表述不壹致,應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和誠實信用原則進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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