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合同授權代表是否需要承擔簽字責任?

合同授權代表是否需要承擔簽字責任?

法律主觀性:

簽了合同,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就需要承擔責任。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

法律客觀性:

根據2021、1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77條規定,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 上一篇:國道兩邊多少米不能蓋房子?
  • 下一篇:夫妻財產約定有法律效力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