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掃描件與原件的證明效力不壹致,但經合同當事人同意,掃描件與原件具有同等約束力。
掃描後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應註意以下幾點:
1.壹般情況下,合同的掃描件不能作為直接證據,除非被告承認合同復印件的真實性;
2.壹方對掃描合同有異議,另壹方沒有其他證據支持的,合同復印件不能單獨作為證據;
3.掃描的合同可以作為證據,但證明效力較低,最好有其他旁證支持;
4.合同的掃描件是相對於原件而言的。沒有原件,就沒有掃描件。如果有證據證明合同成立,掃描件就是證據材料之壹。
綜上,電子掃描合同是合同原件的另壹種呈現方式,所以電子掃描合同是有效的。雙方應按照協議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
應當提交書證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印件、照片、副本和節錄本。
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