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詐騙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1)合同詐騙不嚴重的,需要承擔民事法律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也需要承擔壹定的刑事責任;
(2)在民法上,如果合同是偽造的,由於違背了合同雙方的真實意思,可能是欺詐或脅迫,所以合同欺詐直接導致合同無效。存在過錯方的,過錯方需要承擔合同無效造成的全部損失,並賠償對方;
(3)合同詐騙符合刑事犯罪條件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構成合同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以虛構的單位或者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使用偽造、變造、無效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抵押的;
(三)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欺騙對方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沒有實際履行能力的;
(四)收到對方支付的貨款、預付款或擔保財產後;
(五)以其他手段騙取對方財物的。
二、如何判斷合同欺詐
在合同判斷中有三種常見的情況:
1,公章是偽造的,在壹份形式完整的合同上加蓋假公章,是假合同;
2、篡改合同,提出的合同條款與約定的條件不符或擅自變更已簽訂的合同,屬於假合同;
3.偷蓋公章,未經公司同意自動用公司公章簽訂合同,是假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