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規範的蓋章方法:
(1)壹般在簽名處加蓋印章,並檢查印章是否齊全;
(2)蓋好縫章,側面錯開每頁,保證每頁露出壹小部分,面積略大於印章的大小。蘸少量墨水,將印章壓到交錯的多頁文檔的側面。油墨幹燥後,再次展開多頁文檔的側面,檢查是否有缺封面的頁面。如果有,再蓋壹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90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第二,如何使用公章和合同專用章
公章是所有印章中效力最高的,是法人權利的象征。除非法律有特殊規定(如發票蓋章),公章可以代表法人意誌,簽署合同等具有較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所有以公司名義出具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書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合同專用章,單位在簽訂合同時使用,可以在簽訂範圍內代表單位,單位承擔由此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在實際工作中,可以用公章代替合同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