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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鶴崗的煤礦工人不花錢怎麽辦?中國人民和國家的哪部法律對此作出規定?煤礦工人不花錢怎麽活?

我是余永和在於永江的親戚。我的叔公於永江來到我家,說為了給我們掙錢,我要下井壹天200,壹個月6000,說我媽去食堂壹個月能掙2000。我們相信了他。來之前,我送給於永江叔叔壹臺彩電和壹臺電腦,壹臺26寸的LED海信牌彩電,還有壹個小鍋天線。電腦顯示器是三星LCD19寸943。

來到二叔於永和家,二叔說要拿路費,以為他給我們拿錢沒用。路費來了,他花了500多。為了離工作近,我在三礦後面租了壹套房子,租金100元壹個月。買了鍋碗瓢盆,桌椅板凳等生活用品,花了* * * 700元。

礦長張林說,噴漿壹天80元,幹完活能加12、3元。詢問老工人也證實沒有壹天200,壹個月6千的說法,礦上也沒有食堂。18天後我辭職了。18天,我開了1600多元,平均壹天93元。我二叔的三兒子在元奎罵我,說他差點跪下來做這個工作。實際上,許多人辭職離開是因為工資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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