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縱向(從屬)法律關系和橫向(平權)法律關系根據法律主體在法律關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為縱向(從屬)法律關系和橫向(平權)法律關系。縱向(從屬)法律關系是指不平等的法律主體之間建立的權力服從關系(舊法稱為“特別權力關系”)。其特點是:(1)法律主體處於不平等地位。比如父母關系中的父母與子女,行政關系中的上級與下級,法律地位是不同的,比如管理與被管理,指揮與服從,監督與被監督。(2)法律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具有強制性,既不能隨意轉讓,也不能隨意拋棄。相比之下,橫向法律關系是指權利平等的法律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其特點是法律主體地位平等,權利義務內容具有壹定的任意性,如民事財產關系、民事訴訟關系、被告關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壹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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