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圖片,看新聞。
有時候真的很難完全避免師生沖突。但是,壹個學生因為叫了壹個外號而被副校長打耳光,這是非常罕見的,甚至是很奇怪的。在整個事件中,副校長的表現不僅沒有體現出他作為教育工作者應有的涵養和教育方式,甚至觸犯了法律的底線。
學生當眾叫副校長的小名當然是不禮貌的,有侮辱教師尊嚴的嫌疑。在這壹點上,學校的家長和老師要對他進行糾正和教育,具體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可以商量。但是12歲的孩子是調皮的,這種惡作劇或者不禮貌的行為沒必要上綱上線,更沒必要動粗,也涉嫌違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毆打未滿14周歲未成年人的,處10日以上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日以下罰款。
除了法律層面,作為學校的副校長,除了遵紀守法,還要考慮自己作為教育者對全校師生的示範作用。“學而優則仕”。老師存在的價值就是引導孩子用正確的方式做正確的事,說正確的話。自己的言行是否恰當,也是對孩子的壹種引導。顯然,坐在孩子身上打耳光是失敗的,不僅作為壹個普通公民,作為壹個老師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