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主的作用:戶主應妥善保管戶口簿,嚴禁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戶口簿,必須立即向戶口登記機關報告。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調查核實時,戶主應主動提交戶口簿。
戶主變更1。經戶口簿上現戶主同意,戶主本人可以向當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指定新戶主。但是戶主必須是戶口本上的人。其實沒什麽意義,平時也沒人改。戶口本主頁面第壹頁都是戶口本。
2.原戶主死亡的,註銷戶口時,如無特殊要求,派出所壹般直接將戶口簿第二頁上的人登記為新戶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以戶為單位。與監督者同住的人為壹戶,監督者為戶主。壹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居住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 * *宿舍的戶口* *設立分戶或單獨戶口。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