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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活動免責聲明有法律效力嗎?

沒有任何意義。

合同法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壹)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擴展數據:

戶外活動的基本註意事項:

(1)主辦方自己的信息要誠信發布。

(2)在發出召集戶外活動通知時,附上戶外活動風險承諾書,其中包含詳細的參與者自擔風險承諾;

(3)登記完善每個申請人的真實姓名、聯系電話、緊急通知人,盡可能壹人壹個;

(4)出發前,無論是否收取AA費用,所有參與者均應作為組織者投保;

(5)謹慎選擇交通工具,不要貪小便宜私自代車主租用證照不全、無營運資質的交通工具;

(6)攜帶壹定的常備藥品;

(7)仔細考慮出行路線和出行時間;

(8)出發前打印戶外活動風險承諾書,讓每個參與者親自簽字。對於需要特別說明的內容,使用可區分的字號和字體。

(9)當參與人員遇到危險時,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快施救;

(10)對使用的每壹筆費用進行詳細登記,並說明。會在活動結束時公布,保證活動的非營利性,方便作為下次活動的補充證明。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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