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期限已過,經貸款人催告仍未歸還貸款的,貸款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債權人在起訴時,大概要註意以下證據:關於債務人主體資格的證據、合同或協議、提貨單(必須有債務人簽字)、托運單、借據及各種結算票據等。,以及其他與債務有關的電報、傳真、信函等應妥善保管。收集的證據應當及時提供給人民法院。
3.對於因特殊情況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證據,可以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對於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以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收集。同時,要積極嘗試運用法律手段獲取證據。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