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婚姻不忠協議的書寫方法如下:
(1)首先要明確雙方的信息,訂立協議的目的和原因,然後明確壹方出軌後的處理,包括財產分配等。
(2)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必須滿足該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二、婚內女方出軌的法律如何處理?
有兩種方法可以對付婚姻中女人的不忠:
1.女方與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屬於過錯方,雙方離婚時,無辜的男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同時重婚也會被認定為重婚,可以受到相應的處罰。
2.如果女方單純是出軌,需要根據自己的行為對夫妻關系的影響來判斷,離婚分割財產時要求她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