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區別。把集資詐騙的受害者稱為參與者,這是壹個法律術語。受害者實際上是參與者。非法集資案件沒有所謂的受害人。即使當事人遭受損失,也不是受害者,而是非法集資的參與者。《異常集資處置條例(征求意見稿)》第四條參與非法集資的,應當承擔因參與非法集資所遭受的損失。本條例所稱非法集資參與人,是指投資非法集資的單位和個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二條* * *集資詐騙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詐騙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