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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監察幹部監督管理措施的基本原則

法律解析:1,負責組織、協調、檢查紀檢監察系統內部幹部監督工作。2、監督檢查紀檢監察幹部依法履行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監督檢查幹部監督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3、對紀檢監察幹部反映的信訪問題進行調查核實。4.依據有關規定和程序查處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案件。5.澄清事實,消除被誣告、錯告的紀檢監察幹部的影響。6、承辦上級機關和委員會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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