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居住證的正常時間是20個工作日。如果很急,需要提前說明,急的大概2周左右,但是每個城市應該不壹樣,具體要咨詢政府相關部門。在濟南居住滿半年,當天就可以拿到居住證;如果沒有進行戶口登記,但實際居住滿半年,3個工作日就可以拿到證明。
辦理暫住證的具體時間以當地相關部門辦理的證件為準。
1,對於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員辦理居住證,壹般可以在15-30天出證。
2.對於居住不滿半年的人辦理居住證,壹般需要半年時間才能取證。
辦理暫住證的兩種方式
1.通過單位,這個方法對個人來說很簡單。只要去單位人事部門,交身份證原件和兩張1寸照片即可,沒有身份證也可以交戶口本原件。剩下的就是等單位給妳辦理,妳就拿到了。
2.個人處理。這個比較麻煩。妳必須聯系出租屋的房東,請他協助處理。樓主需要去當地居委會和片警備案。居委會同意,片警簽字後,讓房東拿著妳的身份證和兩張壹寸照片,還有居委會的介紹信和片警的簽字去派出所。如果辦理的人少,以等待為宜。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請、受理、制作、發放和簽註的管理。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學校和出租人應當協助受理和發放居住證。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身份證、本人照片、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