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源的治理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指導目錄》。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切實加強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事項的源頭管理,穩定市場預期,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指導目錄明確了執法事項名稱和實施依據、法律實施者和第壹級責任,主要梳理了市場監管領域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的行政處罰和強制事項,以及部門規章***861設定的警告、罰款行政處罰,其中行政處罰830項,行政強制31項。
在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和機制方面,逐條明確行政執法權對應的責任事項,完善問責機制,明確責任主體、問責依據、問責情形和免責理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統壹的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程序規定,明確執法事項的工作程序、履行要求、辦理時限和行為規範;制定簡明易懂的行政執法績效要求和責任追究辦法,探索形成可量化的綜合行政執法績效評估辦法。
據介紹,市場監管總局將梳理公布各地未成年人免責文件清單,分批公布各地制定實施的從輕、減輕、免予行政處罰、處罰裁量標準等相關制度文件清單,便於市場主體和群眾查詢、使用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