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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如何起訴離婚?需要什麽證據?

法律分析:如果男方涉及家暴,女方可以直接向男方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以下證據材料:1、雙方身份信息、結婚證復印件、子女身份信息;2.投訴;3.因婚姻關系導致離婚的證明材料,如報警回執、醫院傷情報告等。在婚內家暴案件中,如果壹方在調解無效後堅持離婚,法院壹般會準予離婚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79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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