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現在很多學校都存在這種現象。根據妳的觀點,我花了壹些時間查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發現妳說的以上幾點都不違反法律,布置的超額作業也不屬於教科書的範疇,所以非法購買教科書不屬於刑法。至於強制上學,法律沒有規定,屬於學校活動,不違反法律。只能說是違法的,所以那些學校才這麽猖狂。我幫妳找到了山東教育的投訴郵箱xxwgjb @ 163.com,不知道妳發郵件投訴後會不會有回復。但是我註意到妳提到的懲罰,妳也說了懲罰方法。那是體罰的範圍,是違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教師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註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妳說的屬於體罰和變相體罰的範疇,是違法的。具體處罰方式是根據事實調查中的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希望能幫到妳,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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