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駕照扣分公式,如下:
(1)扣除1分。無證件、不開燈、不按規定會車、載貨、摩托車的年齡在12周歲以下;
(2)扣2分,打電話不系安全帶,超載2人以內,違規通過學校路口;
(3)扣3分,車速低於20%,壓線變道,不按規定行駛,不讓特種車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定期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在履行職責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並模範遵守。
國家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內容。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義務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2.駕照扣分有什麽新規定?
1、酒後駕駛、駕駛不符合車型的機動車、校車核載20%以上等。,曾錄得12分;
2、暫扣駕駛證、違反交通信號燈行駛等。壹次6分;
3、高速公路行駛低於最低時速,未進行定期安全檢查等,壹次記3分;
4、不按規定駕駛,妨礙安全駕駛等,壹次記2分;
5.不按規定使用燈光、超車、不攜帶駕駛證等記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