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食品采購、儲存、加工管理制度,加強服務人員職業培訓,將愛惜糧食、反對浪費納入培訓內容;
2.主動提醒消費者防止食物浪費,在醒目位置張貼或放置反食物浪費標識,或由服務人員提示,引導消費者按需點餐;
3.提高餐飲供應質量,按照標準和規範制作食品,合理確定數量和重量,提供小餐等不同規格;
4.如提供團體用餐服務,應在菜單設計中融入防止食物浪費的理念,根據用餐人數合理配置菜品和主食;
5.提供自助餐服務的,應當主動告知防止食物浪費的消費規則和要求,提供不同規格的餐具,提醒消費者適當取餐;
6.餐飲外賣平臺應當以顯著方式提示消費者點餐;
7.餐飲服務經營者不得誘導或者誤導消費者點過多的食物;
8.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通過在菜單上標註食物重量、規格、建議消費者數量等方式豐富菜單信息,為消費者提供點餐提示,並根據消費者需求提供公用勺子和筷子及包裝服務;
9.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對參與“光盤行動”的消費者進行獎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對食物浪費法》第三條國家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國家堅持多措並舉、精準施策、科學管理、社會共治的原則,采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措施,防止和減少食物浪費。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防止餐廚垃圾的監管,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防止餐廚垃圾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