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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和被監督有什麽區別?

法律分析:1。監督,用於督促、檢查、報告機關或工作人員。如果目標是環境、儀器等。,使用監控、監視、監視等詞語。

二、監督與被監督的區別是:

1,不同的對象

監督是針對政府工作人員的,監督既針對政府工作人員,也針對社會組織。

2.不同的意思

監督用於督促、檢查和報告機關或工作人員。如果目標是環境、儀器等。,使用監控、監視、監視等詞語。

監督,即監督檢查(全稱),是壹項涉及領域廣泛的社會活動。無論是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還是社會組織,都可以用這種方法來推動任務的落實和目標的實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五條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及有關人員實施監察:

(壹)中國* * *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聯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國家機關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共事務的人員;

(3)國有企業的管理者;

(四)公共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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