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壹般分為以下幾類:
1,壹般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基於自己的過錯直接造成他人損害的行為,因此適用民法中的壹般責任條款。
2.特殊侵權行為:行為人沒有過錯,但根據民法特殊責任條款或特殊民事法律應當承擔責任的行為。
3.根據行為人的數量區分侵權行為:只有壹個行為人的侵權行為。* * *侵權行為:造成二人以上的侵權行為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百八十三條侵權人因維護他人民事權益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或者侵權人逃避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賠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壹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的侵權責任。
第壹百六十八條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