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律內容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性是任何法律產生實效的前提。這種效力可以分為形式效力和實質效力。法律的形式有效性決定其效力,而法律的實質有效性直接關系到其效力。
(2)法律制度的整體效力。在壹個國家,壹般說法律要統壹協調,圍繞法律實施的各種制度是相互支持的。法律的有效性取決於這些制度在壹定意義上是否健全、合理、統壹、高效。
(3)法律的有效性還取決於其他社會(廣泛)因素。法律的有效性必然受到其他社會因素的制約。第壹,法律的效力取決於國家的基本制度。第二,法律的有效性還取決於國家的管理制度。第三,人的觀念。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被遵守。在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也有賴於全體公民對法律的尊重和信任,這是我國國家法律生效不可或缺的精神條件。